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和讓小孩上附近的名校,今年5月,王先生通過一家房屋中介看中一套二手別墅,并交了約5萬元的定金和中介傭金。之后,王先生請來裝修設計師初看,但設計師給他潑了一盆冷水:這別墅結構變動太大,建議別買了。
王先生這時才驚訝地得知,別墅曾經私自搭建,被相關部門強拆。萌生退意的他又找到中介公司和房東,房東明確表示定金不退,而中介員工則勸他:“幾萬元的事情,干脆就認了吧”。
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將搜集相關證據,就對方“故意欺瞞房子重大實際情況”討一個說法。
買房
“低價急售”讓買主動心
今年41歲的王先生,住青羊區已多年。因為工作忙孩子要得晚,小女兒剛剛1歲多。目前有了一定經濟實力的他,考慮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現在住的房子比較擁擠,特別是附近沒有好的小學,就和家人商量著改善一下住房。
“我在中介網上看,結果有個叫‘家天下’的中介有套二手別墅,一下子讓我動了心。”王先生說,今年5月他看到一套位于東坡路399號“時代尊城”的聯排別墅,推薦語十分誘惑人:“房東急需周轉資金,精裝別墅低價急售”。而且,這套別墅還可以正讀泡桐樹小學西區,非常適合。
王先生表明購買需求后,“家天下”很快派了一位女工作人員帶他去看房。“當時我就注意到房子的一些細節不大對勁,比如外墻抹過灰,二樓一間臥室的落地窗拉開,外面沒有任何平臺。”王先生說,雖然自己提出疑問,但“禁不住中介的花言巧語”,結果還是下定決心買下。
問題
落地門拉開是一道斷壁
14日上午,記者來到這套聯排別墅一看究竟。按照目前的交易進展,從法律意義上這套別墅不屬于王先生,雙方沒有過戶,只是王先生交了定金。
正是因為交了定金,不久前他以為別墅買下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于是興沖沖找來一位裝修公司的設計師初看。設計師看房之后提醒王先生,這套別墅有明顯的結構變動痕跡,最好別買。
那究竟設計師點醒了哪些部位,使得王先生求購熱情完全熄滅呢?記者看到,這套別墅的后園地面是瓷磚鋪設,地上有排水口和管道,后墻的墻面上有砌磚的痕跡,但這個痕跡曾被抹平過,不容易被察覺。“我們這些外行,哪里看得出來。設計師一看就說,這地方搭過房子應該是拆了,而且管道走向改動很大。”
更大的一處改動是二樓臥室的窗戶。這里落地門拉開,外面竟是一道斷壁,腳下稍不注意,就可能從二樓跌落。設計師告訴王先生,落地門這里以前有陽臺,房主也進行了結構改動,之前應該在門外有改裝設施,后來應該是拆了。
根據王先生的說法,5月中旬看房時,一名姚姓女中介告訴他,這些都是小問題,以前的房東搭了一些設施,鄰居舉報就拆了。小區其他別墅很多都在搭,他買下后反正是要裝修打理的,“也可以隨便搭”。
物業
裝修改動大別墅曾被強拆
“中介這么一說,我就心動了。這里綠化環境也很好,加上她告訴我說,房東叫價不高,其他同事帶了好幾撥客戶,再不買就被別人買走了,我就趕緊交了定金。”王先生說起當時的決定,顯得很后悔。
5月21日,王先生和房主在中介那里達成協議,房屋總價293.8萬元,王先生交付了定金2萬元,簽了買賣合同后又支付了中介傭金1個點,也就是29380多元,總共接近5萬元。
雖然交了定金,但雙方過戶等手續還未履行。到目前為止,王先生除了查看房產證外,其他信息一概不知,包括房屋結構圖紙。王先生認為,這里面就有一個很大的隱患,像他這樣的消費者很容易中招,“像這套別墅結構有明顯的改動,但看不到圖紙,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來。而等發現的時候,定金和傭金卻已經交了。”
小區物業告訴記者,這套別墅之前的房主裝修時改動很大,涉嫌違章搭建,遭鄰居多次舉報,去年底,房管等部門聯合前來執法,對違章建筑進行了強拆。“原本后面搭了一個廚房,前面臥室外搭了一個平臺,這些都被強拆了。強拆會有斷面,房東自己找人去抹了。”物業人員說。
那么,如果王先生買下,能不能搭個最簡單的陽光房?物業回答:“咋可能呢,不能搞了。樓上如果舉報,又要拆。”
“你說中介跟你說可以搭?他們只要賣了,都這么說。”旁邊一位物業人員插話,她建議王先生:“不實信息,應該找找他們中介。”
中介
買賣合同簽了,傭金不能退
王先生不想再買這套別墅,認為對方隱瞞了房屋重大狀況。不過,6月14日中午和他當面對質的“家天下”中介姚小姐卻有不同的說法。
針對王先生所指的“買了隨便搭”的言論,姚小姐矢口否認,“她(房東)要賣,必須要求拆了,不然不能交易?赐攴孔,你問能不能搭。我說,你自己去小區看。有無明確的說法,這不是我們中介能說的。人家都能搭呀,你也看到旁邊都是這樣的。”王先生指責她故意隱瞞重大狀況,姚小姐再次表示:“當時能不能搭我沒說過。我帶你去參觀的,你看人家旁邊是這樣弄的,以后你住進來,可以參照。”
王先生認為中介對自己存在欺騙行為,再次要求退還傭金。姚小姐說,這個錢肯定不退,因為王先生已經簽了買賣合同,他們中介的居間服務就已經達成了。“但是房子過戶這些都沒進行啊,服務還沒完成,憑什么收傭金?”王先生質疑。姚小姐對此的解釋是,交易是沒完成,但居間服務已經完成,后面的貸款、過戶,屬于公司“提供的服務”。對于王先生的這種情況,公司方面建議換一套房子,在一定期限內不收傭金。
房東
定金不退房子已被賣掉
懊惱不已的王先生再次找到房東鐘女士,對其和中介在交易前沒跟他講明這些重大狀況表示不滿,希望能退還2萬元定金。這個要求也被拒絕。鐘女士說,合同上約定的定金,王先生本人應該清楚明白,這個錢是不退的。如果姚小姐這一方能再給賣掉,定金由下一個人出,這個王先生可以找姚小姐他們協商。她本人也給姚小姐說過這個問題。
鐘女士還透露,目前另外一家中介已經把她的這套別墅賣給了另外的一個買主,這個買主給的價還要高一些,算去傭金定金等,她收到的錢是300萬元。
律師說法
買主需取證中介違規承諾
四川公生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姜敏認為,房屋中介有義務將房子的真實信息告訴給買主,如果有添加虛假的信息或夸大事實的陳述,不把真實情況告訴對方,特別是隱瞞重大實情,那就違背了居間真實性原則,屬于居間服務的違約行為,買主可以要求退還居間服務費用。但這種情況,買主就需要取證,中介有沒有做出過這樣的承諾,如果沒有證據,就難以認定。
同時,這起個案中,作為買主一方,買房審查義務上自身也存在問題。
對于傭金和定金能否退,姜敏認為,這要看雙方簽定的合同約定,如果約定了信息服務生效即收傭金,而不是完成全部的交易行為再收取,那么買家要求退還的訴求很難得到支持,定金也只能通過協商的途徑處理。
名詞解釋
居間服務
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形式。所謂居間服務,就是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間媒介的中間服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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